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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昌吉此地产生4起!

时间: 2023-08-12 11:13:00 |   作者: 成功案例

  为继续加大安全出产违法行为典型事例曝光力度,有力震撼安全出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进企业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职责,营建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行政处罚公平、揭露准则,呼图壁县应急办理局通报近期查办的4起安全出产违法行为典型事例。

  事例一:新疆某油脂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要素的出产经营场所设置显着安全警示标志等案。2023年3月3日,呼图壁县应急办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油脂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出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溶剂油罐仓库入口处未悬挂警示标志,未建立有限空间办理台账(溶剂油归于危险化学品,该仓库人员进出受限,且存在中毒窒息危险,归于有限空间)。上述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五条、《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办理与监督暂行规则》第七条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办理与监督暂行规则》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则,呼图壁县应急办理局责令该公司期限改正,对其作出处人民币9000元(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首要负责人贺某某作出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例二:新疆某橡塑有限公司违背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规划办理规则案。2023年4月10日,呼图壁县应急办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橡塑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出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处理6万吨废旧轮胎热解项目无安全设备规划。以上现实违背了《建设项目安全设备“三一起”监督办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备“三一起”监督办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则,呼图壁县应急办理局责令该公司期限改正,对其作出处6000元(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例三:新疆某活性炭有限公司未采纳办法消除事故危险案。2023年3月24日,呼图壁县应急办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对新疆某活性炭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危险22条,当日下达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4月25日,安排对上述22条危险整改状况进行现场复核时发现,其间有2条危险未整改完结,该公司存在未采纳办法消除事故危险的违法行为。以上现实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则,呼图壁县应急办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30000元(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首要负责人林某作出处20000元(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事例四:新疆某建材有限公司无证从事特种作业案。2023年5月17日,呼图壁县应急办理局执法人员对新疆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出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名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证(其间一人持有人社部分发放的电焊工训练合格证,非应急办理部分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特种作业上岗资历;另一人电工作业证有效期至2016年11月26日,已过期,为无效证件),不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训练查核办理规则》的相关规则。以上现实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则,呼图壁县应急办理局责令该公司期限改正,对该公司作出处20000元(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出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经济开展安稳全局。全县各出产经营单位要结实建立安全开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认识,“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深入汲取近期安全出产违法典型事例经验,严格遵守安全出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出产主体职责,推进全县安全出产办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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